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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

责编: 吕雅婷 作者: 冯杰 发布时间:2025-04-18 浏览量:14

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

 

根据2025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(以下简称教改项目)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校级教改项目结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基本要求

教改项目的结项要求按照关于印发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北艺教发〔2025〕22号)中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结项范围

2022年以来在教务处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(包含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题)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202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。请申请结项的老师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材料要求

(一)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汇总表》(附件1)

(二)项目结项材料

包含结项申请表、项目研究报告和项目支撑材料。

1.结项申请表(附件2)。一式一份。申请表由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填写,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、科学和规范。作为项目结项材料之一。

2.项目研究报告(附件4)。一式一份。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和意义,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与实施过程,取得的主要成果,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点,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。作为项目结项材料之一。

3.项目支撑材料。一式一份。应包含立项申请书所提到的预期成果、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。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,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信息,如“【基金项目】20**年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校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+项目名称(项目编号)”。作为项目结项材料之一。

(三)项目如曾经调整过项目内容或实施计划、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、完成时间,需提交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》(附件3)一式一份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各项目负责人整理好结项材料交由各部门、单位汇总,各部门、单位于5月15日前将结项工作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:beiyijwc@126.com,纸质材料交到教务处324办公室。

结项结果分为通过、不通过两种,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根据结项材料进行评定。

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,联系人及电话:冯杰,138-7792-9312;谭鸿超,157-0290-5095。

 

 

 

 

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

2025年4月18日